《关于对辽西北地区农村户籍学生进行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》
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辽宁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(辽人社发[2009]12号)文件精神,做好辽西地区农村户籍的初、高中毕业生免试进入技工院校学习并享受学费补贴的工作,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一、 享受辽西北地区学生资助补贴对象
按照《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稳定就业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》文件规定,辽西北地区学生补贴对象为:朝阳、阜新、铁岭 地区农村当地户籍,有就读于技工院校愿望的初、高中毕业生。
二、 补助标准
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000元,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学年,总额不超过每人2000元,所需资金由省财政全额承担。
三、 申请辽西北困难地区学生资助补贴需要提交的材料
(1) 个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,并提交复印件;
(2) 本人毕业证书的原件,并提交复印件。
·以上材料附在申请表后面,交给就读的院校。
★ 大连外语软件学院就相关问题的说明:
1、农村户籍的初、高中毕业生,可免试进入本院就读;
2、凡被本院录取的辽西北地区农村户籍学生,均可享受上述补贴待遇;
3、家庭困难的学生,可以申请国家每人每学年1500元的生活补贴;
4、其他地区农村户籍的学生,享受国家相关优惠政策。
详细情况请咨询院招生办. 电话:0411-82138488 联系人:张老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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